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两项重大战略决策,及时制定并于12月4日发布实施了两个司法政策性文件,一是《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一是《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12月4日介绍说,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出现明显反映,一些地方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有上升趋势。统计显示,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反近几年连续在一定水平徘徊的状态,今年前10个月同比上升15.65%,并呈现借款合同纠纷增长现象突出、买卖合同纠纷主动违约情况比例增大、房地产纠纷导致连锁效应、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较大等特点。
据介绍,人民法院将采取六项措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包括最大限度保护国有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和制裁金融违规行为、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加强协调配合防范系统性风险。此外,人民法院还将在依法保障企业发展、依法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协调持续发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并确保法律政策统一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执行难等方面分别采取各项措施,自觉地服务于国家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保持国民经济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结合点,也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最高人民法院立足农村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重点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制定了《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这个司法政策性文件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积极成果,也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审理涉农案件,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介绍,人民法院将采取六项措施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和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包括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农村金融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农民民主权利。此外,还将分别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现代农业的保护,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