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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电话审案 被告汇款履行
作者:查伟华  发布时间:2008-11-28 11:39:24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星子县人民法院温泉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采取灵活多样的诉讼方式方便群众诉讼。11月25日,该庭通过通讯电话审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

  原告胡某与被告程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被告程某拖欠原告胡某的工资款2100元,胡某诉至法院。温泉法庭在通知程某应诉时,得知程某在浙江销售服装要到年底才回来。法庭考虑到胡某要求兑现工资的急迫心情,遂用电话联系程某,在电话中向程某告知诉讼内容,并耐心答复程某的“辩称”,同时将证据材料传真给程某质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开庭,程某终于同意筹钱将工资款汇给胡某。法庭又几次打电话给程某,督促其汇款。11月25日程某将工资款及交通费2200元汇给了原告。该案的顺利审结,既维护了民工利益,又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