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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法院“六措并举”实现涉执案件零上访
作者:周本多  发布时间:2008-11-27 17:29:33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星子县法院把抓好涉执信访工作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以社会和谐为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涉执信访工作方法,落实息诉息访措施,促使案结事了,息诉解纷。通过推出六项举措,所有涉执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没有出现一起越级上访、引发事端的案件发生,涉执信访案件上访率为零,为构建“和谐星子”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星子县法院针对涉执信访量增多,涉执信访形势严峻的实际,在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执行能力的同时,狠抓信访渠道的畅通、信访通报的规范、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院长值班日制度,加大了接访力度;重点解决好上访中的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执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执行案件听证制度。规定凡属于此类案件,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听证要求,法院必须在收案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听证。通过该制度的实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同时也增强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少了上访事故的发生。

  三是疏通渠道,坚持做到依法处访。对有问题的及时纠正解决,对案件办理没问题的,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虽无问题,但信访人生活确有困难的,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求得支持,采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涉执信访问题。

  四是建立执行工作联系制度。实行申请执行人在办理完立案手续后,执行局向申请执行人公开具体承办人电话,局长电话,公开执行进度,公开执行采取的措施,公开结案方式。阳光执行的推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与执行人员的联系,加大了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与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了涉执信访案件质量评估机制,由院评估领导小组对涉执信访案件进行办案质量、效率、当事人满意度等方面的督查、评估,确定信访原因,定期在全院通报,并对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调离原岗位、庭、局长引咎辞职等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承办人--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四级责任制,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六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我院将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对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涉执信访、跟踪回访当事人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范了执行法官的言行,保障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有效防止了涉执信访案件越级上访、引发事端的发生。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