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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循序渐进的执行
  发布时间:2008-10-31 11:04:51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程某与被执行人龚某买卖合同贷款一案的执行,历经了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至情绪缓和、要求分批,直至最后一次性付清标的款的三个渐进过程。

此案执行伊始,被执行人龚某以欠款是其几个合伙人共同所欠,不应由其一人负担为由,拒不履行,且情绪激动,态度蛮横,执行法官针对这种情况,不是先考虑拘留、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对其宣讲判决的理由和结果及以后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经过面对面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态度有所缓和。他按执行人员说的还咨询了其他法律人士。第二天,龚某主动找到执行人员,问是否可以分期分批支付,鉴于龚某有能力履行,执行人员遂征求申请人程某的意见,程某与龚某协商的结果是,龚某一次性付清标的款一万元,诉讼费和执行费由程某负担。程某拿到钱后,颇为满意,连声说谢谢法官,而龚某也笑着说,是你们法官说服了我,拿了货,支付货款本应该,我也是生意人,能理解。             (况立梅 卢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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