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突出贡献,探索并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其中,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维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的经验尤为突出。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排头兵,曾先后荣获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200余项荣誉称号。多年来,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他们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为目标,始终把“政治建院”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把好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目标追求,努力维护好人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始终把改革管理作为基本手段,努力增强法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立院之本,为做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造的经验,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动体现,是人民法院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成功经验,是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创新经验。“东营经验”对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
为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的自觉性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法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国法院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形势下,宣传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模范事迹,推广、学习“东营经验”,对于弘扬正气、激励士气,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运用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学习“东营经验”,务必使广大干警特别是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是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的热潮,积极投入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
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的实质和内涵
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目的是要推动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法院的积极实践。要进一步牢固确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和把握国情,认真研究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客观规律的法院科学发展之路。
学习宣传“东营经验”,关键是要学习他们的工作理念和思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依靠党委的支持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赢得机遇和条件;积极主动地把人民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坚持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审判执行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学习宣传“东营经验”,重点是要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措施。要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和法院工作规律,高起点、高标准定位法院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不断超越自我争创一流;要紧紧抓住法院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群众最需要、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从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入手,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提升审判执行效能;要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核心是要学习他们的工作作风和精神。既要学习他们的成功做法,更要学习他们的作风和精神。要在全国法院培育和弘扬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的踏实作风;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事事争先、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为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要认真制定开展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活动的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坚决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要认真对照“东营经验”,找准差距与不足,从本地、本院实际出发,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把学习宣传“东营经验”和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起来,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力争工作要有新思路,行动要有新举措,经验要有新突破。要在学习宣传“东营经验”过程中,注意发现、培养、总结、宣传和推广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示范,搞好典型引路,推动各方面的探索创新,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学习宣传“东营经验”为契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铸就人民法院工作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