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江西:公安机关可以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作者:姚晨奕 范海鹏 吴爱民  发布时间:2008-09-12 15:24:30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江西省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为了解决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难题,借助公安机关承担治安管理和侦查犯罪的职能,力求破解“执行难”,江西高院联合江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若干问题的通知》。《若干问题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暂住、住宿、出入境等信息,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境),防止被执行人潜逃,立案侦查符合立案条件且依法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