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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中国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作者:资料收集:沈双武 李富金  发布时间:2008-08-27 07:50:37 打印 字号: | |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联合推出,本期(8月18日—24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股歌《死了都不卖》版权纠纷案宣判作者获赔2.7万

  8月18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第一股歌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公司)、被告王蓓停止侵权、并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首页刊登书面道歉启事,同时共同赔偿原告龚凯杰经济损失15,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2,000元,原告龚凯杰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中国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禁止许某殴打、威胁妻子陈某”———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首次在民事诉讼中将人身安全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至家庭内部和案件开庭审理前。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因为,在以往,公权力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具有明显的滞后性,通常只是在家庭暴力上升为刑事案件时,才强有力地介入,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而首个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将事后惩罚变为了事前保护。记者了解到,首个裁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反家暴指南”。这份指南将有可能成为制定或修改相关司法解释的依据。

  ■最高法院院长批示: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19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近日作出批示: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审判机关要坚决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这类犯罪。

  ■顾雏军获刑12年放弃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8月19日ST科龙公告显示,由于被告没有提出上诉,轰动一时的顾雏军一案一审判决生效,即法院认定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挪用资金等3项罪名成立,获刑12年,执行10年。同时,顾雏军和格林柯尔还被判向原告海信科龙系支付全部挪用资金1.65亿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

  ■陕西宝鸡首例涉黑案宣判39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刑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宝鸡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共有39名被告被判刑,其中李勇、姜长锁、袁飞3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勇黑社会犯罪组织自2001年以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40余人作案50余起,其中故意伤害4起,伤害致死1人,致伤3人,敲诈勒索12起,抢劫2起,非法拘禁1起,组织卖淫10余起,插手经济纠纷8起,“看场子”收取保护费2起,放高利贷3起,强买强卖1起,受害群众达百余人次,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

  ■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出庭受审

  8月21日上午,海南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至2007年,被告人谢明中在先后担任海南省地矿局政治部负责人、副局长、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中共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得益,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的贿赂,计人民币1368万多元、港币439万元、美元7.2万元。另有巨额财产人民币541万元余元、港币188万余元、美元9.3万余元、新加坡币1.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沪“黑车”司机刺死执法协查人员案宣判被判死缓

  广为社会关注的上海奉贤“黑车”司机雷庆文刺死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取证的陈女士一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8月2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雷庆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部委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制止干部公款出国(境)游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消息,为深入推进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切实刹住公款出游的不正之风,中央纪委、外交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南航原财务部长因受贿挪用公款一审被判死缓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南方航空委托理财巨额亏空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原财务部长陈利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南航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彭安发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广州总部原负责人韩晓军因单位行贿罪,被分别处以50万元罚金和5年有期徒刑。

  ■河南将施行生育保险法女职工失业也能享受补助

  从今年九月一日起,《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在全省施行。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将改为生育津贴,由所在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发放。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天转发的这一信息称,其标准为:妊娠满二十八周以上分娩,享受九十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和多胞胎增加十五天的生育津贴;晚育者增加九十天的生育津贴。此外,女职工在妊娠、分娩、产褥期内,所发生的医疗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办法出台

  一周前,湖南省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这一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办法,很快被网友们追捧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办法”。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暂行办法为我国网络反腐树立了一个新标杆,标志着中国网络反腐正大步向制度化迈进。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