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6岁的吴国华从事法院工作十八年来,立足本职,积极进取,默默奉献,谱写着自己平凡而实在的人生之路。吴国华现任星子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党总支书记、妇委会主任、计生专干,虽然兼数职于一身,但她深知责任重大,丝毫不敢懈怠,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依然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尽职尽责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光和热。先后荣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全省“各行百佳”妇女称号,星子县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公正执法青年卫士,巾帼文明十佳等多项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人民法院报》曾以“吴国华:青春在奉献中闪光”为题,在显著位置专题报道了她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
立足本职 干一行爱一行
有位哲人说过:伟大的热情能战胜一切,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的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吴国华就是这样,为了不断增长业务知识,她虚心求教,坚持干中学,学中干。1991年金秋十月,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十九岁的吴国华,调入星子法院。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师范生,并未学过法律专业知识,可算是个门外汉。院领导为了让她逐渐适应工作,让她从边缘学起,最初分配她当打字员兼出纳。当时电脑还未进入机关,交给她的工具只是一台老式铅式打字机,为了快捷准确的打印好文件和法律文书,她从熟记几千字的键盘表入手,练指法,练技巧,指痛、臂酸不叫苦。就这样,凭着坚强的毅力,很快便熟悉了打字技能,保证了打字速度和质量。她经常主动加班加点打印,保障了案件的审理和文件的传达。虽然打字员的工作枯燥无味,但她却做有心人,在打印法律文书中学到了文书的写作和法律法规,为今后当好一名法官积累了不少知识。
吴国华常说:“要想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干一行,爱一行,勤钻研,善思考”。院领导看到了这棵好苗子,不断给她压担子。1995年,法院实行立审分离,吴国华被调到刚组建的告申庭任内勤兼书记员,负责办理立案手续,填写审限跟踪表、双向监督表、收取诉讼费,向对口庭移送相关文书,还担任申诉、减刑、假释等案件的记录,工作繁琐,但她科学安排,有条不紊,从未出现差错。起初由于接触少,对记录深感吃力,为了提高效率,她虚心向老法官请教记录技巧,借阅同事的庭审笔录,庭长接待来访,她就在一旁练记。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几个月的磨炼,记录水平加快,得到了同事们的肯定。以后,院里凡有重大案件审理都指定由她记录。在检、法两家首次适用新刑诉法采用控辨式庭审活动中,又一次胜任了书记员工作。吴国华在担任轰动全县的原县教育局吕某受贿案的书记员,庭审从上午8:30到下午7点,除中午休息外,她都端坐在书记员席上认真记录庭审全过程,直到休庭才感到右 手麻木,几乎抬不起来。她参加的全市法院经济审判庭审观摩笔录评比,得到了中院领导的赞赏。
公正办案 正天平扬法威
吴国华是个颇有个性又勇于进取的女法官,她深知要想当名好法官,首先就必须谙熟法律条规,理解法律内涵,于是,她下定决心自我加压不断“充电”,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参加了学历考试,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顺利通过了全国法院法官资格考试,很快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从此,实现了入院初当一名法官的愿望。
跻身于法官行列后,吴国华深知“法官”一词蕴涵着沉重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将“善良、公正、正直”作为座右铭,时刻警醒自己。在民事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一位当事人为了财产分割上得到“关照”,多次请她吃饭,均被谢绝,该当事人又硬塞给她200元现金,她不仅当即拒绝,还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政策的宣传,使那人打消了走后门的念头,判决后心服口服。在办案过程中,吴国华常常遇到一些熟人、同学、亲戚,甚至领导为案件打招呼、托人情,对这些不良风气,她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吴国华的这种执法从严、不徇私情的公正作风,深得当事人和群众的好评。
作为一名女法官,吴国华特别注重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民事庭曾受理过一件普通离婚案,在送达诉状副本时,她了解到案情的内幕,原来原告的妻子患红斑狼疮,属不冶之症,起初男方的确是为妻子积极治疗,但由于久治难愈,遂产生了厌烦情绪,不仅与女方家关系搞僵,而且提出了离婚诉讼。作为该案的主审人,吴国华经请示庭长,启动维权法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县妇联一位副主席陪审。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不准离婚,并对原告进行庭外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之后与妻子家和好如初,并积极为妻子治病,直到其妻子去世。
与时俱进 当公仆立新功
在吴国华心目中,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一样能办到,因此在工作上任劳任怨,份内份外事争着干,与男同事一样上山下乡办案,有时工作到深夜回家。年幼的儿子挣开迷迷糊糊的眼睛说“妈妈你怎么现在才回家”便又睡着了。有次,吴国华正在审理一起离婚案,当时正值小学放学时间,不巧暴雨倾盆而下,虽然她也惦记着等她去接的儿子,等案件审理结束去接孩子时,只见孩子浑身湿透,边哭边说别的同学被爸爸妈妈接走,而他只好冒雨来找妈妈,吴国华看到眼里,痛在心里,懂事的儿子知道妈妈工作忙,原谅了妈妈。
2003年,吴国华通过竞争上岗走了办公室副主任的岗位。新的岗位新的挑战,她勤奋钻研,很快便进入角色,无论是行政文书的草拟还是文件的上传下达,还有其他繁琐的事务工作,她都能应对自如。2005年兼任政工科副科长,两份担子一肩挑,工作更加繁忙,但她无所怨言,都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吴国华是星子法院第一任妇委会主任。她团结全院女同志,积极开展妇女工作,如积极组织参加“春蕾妈妈结对认亲”活动,在她的带动下,有4位女干警与贫困女童结对,并组织参加妇联举办的舞蹈比赛、为贫困女孩编织爱心毛衣等。她为全县妇女干部讲授维权法律法规,使其受益匪浅。因成绩突出,在今年“三八”期间该院妇委会被市妇联授予全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无论是捐资助学还是无偿献血,都能看到吴国华的身影。在她毕业分配到白鹿中心小学教书的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她目睹一位贫困女生因缴不起学费面临辍学的境地时,吴国华在调到法院工作临行前,从微薄的工资中取出钱委托同学代其交费。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好转,吴国华又资助一名残缺家庭的贫困女孩,送学费、送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关注女孩的日常成长,让她感受来自社会的温暖。她每年主动义务献血,献血量超1000CC。吴国华拾金不昧在社会上传为佳话。1996年11月,她拾到一个装有现金3800元,发票1100元的信封,经多方联系,找到失主。来自新池乡的失主认领后当即以800元酬谢,被吴国华婉拒:“收了你一分钱,我的人格就短了一截”。失主无奈,请人写了张大红感谢信张贴在法院宣传栏上。
吴国华的辛勤劳动和工作业绩得到了组织的认可,2007年1月,她被提拔为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2008年4月任政工科科长。职务的升迁没有让她沾沾自喜,而是更加警醒自己要更加努力地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社会的关爱。“路漫漫其修远之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面对鲜花和荣誉,吴国华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只是感到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