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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指出
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记者 安克明  发布时间:2008-08-08 08:05:00 打印 字号: | |
  本报北京8月6日讯 今天,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2008年上半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建国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工作,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五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社会积极参与,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得到加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形势还相当严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任务十分繁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李建国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着眼长远发展相结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相结合,把强化重点工作与推进基础工作相结合,把发挥部门优势与形成工作合力相结合。他强调,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按照总体部署,解决突出问题,调处矛盾纠纷,为平安奥运作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