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来自最高人民法院5个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参加了一场题为“关于死刑复核案件中的证据审查问题”的审判业务学习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出席讲座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对法官助理进行业务培训是贯彻“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在推动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法官助理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张军要求,法官助理要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要理解、领会、认同、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思想和司法制度,要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把上述意识和思想融会贯通为自己的自觉意识和指导思想。他强调,要通过学习培训,努力形成共同的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对案件和具体法律问题一致的认识,从而避免在运用自由裁量权和讨论案件的时候产生不必要的分歧,以提高案件处理的水平和效率,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张军还要求,法官助理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这是审判事业的要求,是最高法院法定职责的要求,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更是对生命的负责。同时要善于独立思考,善于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社会在向前发展,办案思想和政策把握也要不断地向前发展,才能适合社会的要求,这就要求不断创新,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这对于保证办案质量也是非常必要的。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法官助理的培训工作,在进行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的5个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的使用、培养和管理工作正在不断地摸索和完善,在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5个刑事审判庭经常对法官助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刑事理论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对促进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