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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肩负起建设者捍卫者的光荣使命
  发布时间:2008-06-23 10:06:15 打印 字号: | |
  组织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集中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是中央政法委推动全国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既是理想信念问题,也是政治立场问题,更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任务,是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所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旗帜鲜明地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点就在于坚持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有机统一,坚持了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最彻底的公平性和最有效的协调性。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越来越温暖、方便、公正、高效,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履行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人民法院工作的政绩如何,最终要看能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大法官在指导思想上,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而要通过办案,既解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要解他们的“心结”,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方法上要多依靠、运用调解手段,坚持依法调解,提高调解效率。  

  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法院队伍。各级法院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少一些应酬、空谈,多一些阅读、思考,培养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提高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要切实树立严管是爱、姑息是害的观念,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带出一支真正过硬的队伍,共同践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应尽的职责。  

  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定要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干劲,以非比寻常的过硬措施,以非比寻常的工作成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