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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粗心失大火 自首悔罪获轻刑
作者:唐甲生 许秉国  发布时间:2008-05-30 07:56:46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2008年3月2日下午,星子县横塘镇一名年近花甲的老农胡某在进行农事活动时,因燃烧田中杂草而引发森林火灾。日前,星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本案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进行农事活动时,非法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虽然积极灭火,但仍造成过火面积达1045亩,过火林地296亩,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胡某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今年年初,星子县由于遭受多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大量树木被冻死,林下可燃物大量增加,由于灾后天气干燥,部分村民防火意识淡薄,在野外用火不当,火灾频发,给人民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针对这一情况,星子县法院本着教育的原则,加大对失火犯罪的惩治力度,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使群众深受教育,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星子良好的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