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红华:要从四个方面切实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作者:漆晓君 朱焕元 发布时间:2008-04-22 09: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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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红华一行到九江中院视察指导工作,并与市中院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亲切的座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陪同考察。
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永宏认真回顾总结了中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提出了几点设想: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外出学习考察、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二是奖惩与教育引导并举,坚持开展廉政教育与施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相结合,增强法院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三是以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庭审作风的检查监督,有力促进法院廉政建设。市中院纪检干部就如何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一是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是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新思路,坚持警示教育与“红色”教育相结合,确保廉政教育深入人心;二是努力探索廉政监督长效机制,在进一步完善事后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机制。在座谈中,纪红华对九江中院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寄予殷切的期望。
纪红华指出,加强队伍建设,带好队伍,使干部不出问题,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是纪检干部必备的品质,查办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对腐败行为听之任之,就是渎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用制度规范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行为,教育审判、执行人员廉洁自律,防微杜渐;二是进一步深入搞好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指引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人员坚定的政治信念;三是围绕省高院工作重点,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对庭审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与监督;四是加大对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情况和中央各项经费补贴尤其是办案经费补贴的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收费、强拉赞助费等问题,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法院形象。
4月15日至16日,纪红华一行还分别到浔阳区法院、庐山区法院、星子县法院、共青城法院等地进行了巡视。
文章出处:九江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