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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立案法官耐心释法助老人
作者:徐宝芹  发布时间:2008-03-28 10:37:08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3月27日上午,一位六旬老人怒气冲冲地来到星子法院立案庭,要起诉与自己亲生儿子解除父子关系。立案庭工作人员问清事情的缘由,原来是老人和儿子为家庭琐事拌了嘴,脾气暴躁的儿子竟殴打了老人。工作人员告知老人只有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生父母与亲生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无法解除。因此起诉与亲生儿子解除父子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老人又询问了:“如果百年以后自己的遗产是不是一定会由亲生儿子继承?”工作人员又耐心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最后工作人员告劝老人,家庭要和谐,要互谅互助,回家和自己的儿子好好交流沟通,没有必要最好不要对簿公堂。老人得到了答复后满意地回家了。
责任编辑:宋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