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一杨姓女子在当地警察抓捕网上逃犯查某行动中,上前阻拦并咬伤执法民警。2007年12月10日,星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参与作案的另一被告人查某某被治安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2日,横塘派出所根据星子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对辖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摸排工作。上午11时许,民警李某、张某、洪某等五人对横塘乡联盟村新屋查家网上在逃人员查某家进行摸排时,发现查某正隐匿在家。李某、张某等人当即向查某表明身份并出示相关证件,给查某上手铐欲将其带往横塘派出所。此时被告人杨某上前阻拦,在逃人员查某的哥哥、弟弟、姐姐查某某等人闻讯赶来,对执法民警进行围攻。在围攻过程中,杨某咬伤民警李某手臂及背部,查某某咬伤民警张某背部,致使查某逃脱。民警李某、张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分别为轻微伤乙级、轻微伤丙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仍当场使用暴力妨害警察执行公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脱,两名执法民警受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杨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初次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