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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1-09-01 16:55:35 打印 字号: | |
  星子县相传“有星坠湖”而得名,地处江西省北部,北依世界文化名山—庐山,南濒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独占名山大湖之艳丽,素有“钟山川之灵秀,扼水陆之要冲”美誉,县域东西宽35公里,南北长52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89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867公顷,行政区域辖7镇3乡1个国营林场及1个湿地管理处,人口24万,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 33.4亿元,增长15.7%。财政总收入4.17亿元,增长60.3%;地方财政收入2.68亿元,增长5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1亿元,增长62%。。

县内有世界上最早的高等学府、古代四大书院之首的白鹿洞书院,让星子增添了一份儒雅之气。中国田园诗祖陶渊明生于斯、长于斯、创作于斯,他的《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和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周敦颐的《爱莲说》、苏轼的《题西林壁》等诞生在星子的文学名篇,被选入中小学教科书,一县五篇,在全省乃至全国独树一帜。星子县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庐山瀑布,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爱莲池,尽享“中国十大休闲文化基地”,“中国温泉休闲基地”“中国休闲旅游名县”“中国生态旅游大县”“中国网民最喜爱的江西十大旅游景区”之美名。  

  星子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星子法院现有干警75人,其中在编干警60人,退休人员15人。在编干警中,具有审判资格人员41人(含退居二线4人),占总人数的58.57%,法警8人,书记员8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法院内设11个机构,3个派出法庭及1个派驻机构。在职人员中,近年来招录法律人才1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30岁以下干警12人,占总人数20%。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 “三个至上”指导方针,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格局,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法院改革稳步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物质装备明显优化,基层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星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我院2007、2008、2009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荣获全市优秀法院、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西省妇联授予“十佳维权先进集体”等殊荣,市委、市政府授予2008-200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执行工作自2007年来连续3年无一例涉执上访案件,是全市法院系统涉执工作唯一的零复议、零上访、零违纪单位
责任编辑:庐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