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星子县法院温泉法庭在审理原告熊某(女)诉被告吴某离婚一案过程中成功化解了一起庭审突发事件。法院当庭对黄某以扰乱法庭秩序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决定。该案经承办法官当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对调解协议均感到满意。
原、被告于2002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被告脾气暴躁,动辄对原告施以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原、被告双方家人积怨较深。庭审当日,原告堂兄熊某及其朋友沈某等人与被告亲戚—两黄姓兄弟发生矛盾,后者认为原告堂兄熊某用鄙视的眼神瞪着他们看,其中一人就用烟头投向原告堂兄熊某脸上,继而冲向原告席与熊某,沈某等人扭打起来。法庭干警迅速拉开矛盾双方并站在双方中间告知其扰乱法庭秩序的后果,以防事件的进一步升级。后沈某打电话纠集人手到庭帮架。法庭庭长立即电话请示院领导请求法警队到庭支援,防止事态的扩大。帮架两车人与法警队队员同时到庭,在法警队和庭长的调解下,帮架的人离庭。法院对先动手打人的一黄姓兄弟以扰乱法庭秩序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决定。社会青年沈某离庭时说要找两黄姓兄弟麻烦,该庭庭长打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其工作,劝其保持克制。本案最终在办案人员的悉心调解下达成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