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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共青两院妥执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作者:况立梅 赵挺  发布时间:2007-11-09 18:18:52 打印 字号: | |
  日前,星子县法院在共青城法院的鼎力相助下,顺利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逃避已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在被法院干警制服后承认了错误,并叫其亲威担保,第二天将所欠款现全部交清。

  2005年11月,申请人查某帮被执行人熊某建房装模时,模板倒塌致李某受伤,星子县法院判决熊某赔偿查某10716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即向该院申请执行。在执行干警送达限期执行通知书后,熊某一直避而不见。

  针对熊某这种有能力履行的恶劣行为,星子县法院执行干警们决定晚上突击行动。共青城法院执行局2名干警放弃晚上休息时间,与星子法院干警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行至半路,碰上被执行人熊某,熊某见机逃跑不成,就大声呼叫,并利用其高大的身躯,暴力抗拒执行。在两院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将其制服。
责任编辑:宋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