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星子县法院来了两位“不速之客”,有人认出其中一位是星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经历“3.17”秀峰景区山体滑坡事故的幸存者程某及其妻子。程某在伤愈出院后,携妻子专程到法警大队向副政委叶春林致谢,感谢其救命之恩。
原来,叶春林在“3.17”事故中,不顾生命危险,赶到塌方事故现场,在大家的协助下,将身负重伤的程某背下山,使其得到了及时地抢救治疗,叶春林却做了好事不留名,直到程某夫妇的出现,才将其见义勇为的事迹呈现出来。一时全院引起震撼,在人们心灵引起共鸣。
一
今年3月17日是一个平常的周六,但造成“二死二伤”的秀峰景区山体滑坡事故,却永远留在星子人民的记忆之中。清晨,连绵数天的春雨刚歇,星子县许多登山爱好者的登山热情不减。八时三十分左右,叶春林与同学到达秀峰景区大门准备登山,突然听到山上轰隆声响,看见登山的游客急速往山下奔,一问才知黄岩瀑布景点上发生大面积的山体滑坡,有人被砸,生死不明。
叶春林听说后第一反应“救人要紧”,逆着人流,急速往山上赶。往黄岩瀑布景点的山路崎岖不平,平日里是登山爱好者的健身之路,今天却成了生死之路救援之路。年逾五十的叶春林与同学手脚并用,用比平常快1倍的速度赶到瀑布脚下,看见有两名伤者已到达安全地区。当伤者说还有人在塌方现场因伤重未能下来时,叶春林心急如焚。但上山的路已被滑坡的石块塞满,两边是悬崖峭壁。叶春林攀着随时滚动的石块上行40余米到达塌方现场,发现教育局党委书记程某坐在石头堆里满脸是血,身负重伤,无法动弹。
冒着随时有再次塌方可能的危险,叶春林毫不犹豫背起身高1.8米、体重180多斤的程某,在其他救援人员的帮助下,在石堆中寻找下山的路。背着程某几乎是爬行了四、五十米,到达了安全地段,交给赶上山的救援人员后,再次返回塌方地带,寻找被塌方击中的县人大一位副主任。此时,大雨倾泻而来。在山涧中,叶春林拨开树枝、搬开石头,找到了遇难者的遗体交付救援人员后,才离开现场。这时叶春林累得两腿抽筋,全身淋透,雨水、血水交汇,冷得直发抖。但到院后叶春林只字未提其冒险救人的事,直到程某夫妻的出现。
二
今年48岁的叶春林当过工人,1980年调入星子法院,他倍加珍惜这份工作,当过法警、打字员、兼职司机,任过执行员、助审员、团支部书记,2004年担任法警大队副政委。无论在何岗位,他都是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工作着。
刚入院时,由于没有专职司机,他是法警、司机两职一肩挑,认真完成法警的押解、协助执行等职责外,他平日按时出车,安全行车,细心护车,做到了全程无事故的记录,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九十年代初,他调入刚成立不久的执行庭。因人员少,执行任务重,他经常放弃休息日外出执行。
1990年12月22日是星期日,叶春林骑摩托车到白鹿乡送达限期执行通知书,路过九星公路阎王岭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人在拦车,路边一辆装满面粉的手扶拖拉机翻倒路边水沟,司机受伤。货主拦不住车正着急,叶春林急忙停车,拦住一辆货车将伤者送往县医院,又帮助货主将面粉装上另一辆车后才离开。第二天,因耽搁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叶春林被不明真相的庭长批评,但他未作解释,独自一人承受着。
三
司法警察承担着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押解任务、协助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等任务,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叶春林勤学苦练,擒拿格斗、队列射击,样样拿手。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2004年,九江中院在全市法院抽调执行人员开展提级执行活动。叶春林已调离执行庭,但他愉快地接受任务,简单收拾了洗漱用品按时到中院报到。他是抽调干警中年纪最大的。在一个月的执行中,他与同行转战五个县,将中院提级执行的案件基本执行到位。其中多次遭到围攻,但他毫不畏惧。
在彭泽县工行,叶春林依法冻结某局执行标的款,遭到闻讯赶到的该局人员的非法阻止。叶春林挺身而出,向他们宣讲法律法规及抗法的后果,这些人自知理亏,逐渐散去,一起多年未执而提级执行的案件顺利执结。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中院下达的执行任务,叶春林已是一个月未回家探望父母、妻女,他只有深深的歉意。但一同参与执行的同行们对他给予高度评价,致以深深敬意。
无论是抗洪抢险,还是扑救山火,都能看见叶春林的身影。他多次被评为县、院先进个人,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司法警察的英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