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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适用专属管辖
  发布时间:2007-11-12 22:58:20 打印 字号: | |
  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庐山市法院